公证“定格”工程现场,为企业维权留下关键证据
发布日期:2025-09-17
一、案例概况
甲公司是某项目的施工方,该项目因建设单位的客观原因,自2023年起被迫停工。停工期间,甲公司多次跟建设单位进行协商,希望按照前期已完成的工作量进行项目结算,但建设单位都以各种理由推脱。现甲公司准备撤场,担心撤场后无法确认完成的工作量,为固定相关证据,甲公司的代理人来到成都公证处咨询,申请对施工现场的现状进行保全证据公证。
二、公证过程
公证员了解相关情况后,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了审查,并前往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勘察。公证员发现项目现场情况十分很复杂,不仅区域范围广,还堆放了很多建材,根据丰富的办证经验,公证人员针对性地提出了公证解决方案。
首先,建议按照楼层进行查看,避免遗漏,针对项目的全景以及完成的重点区域,通过拍照、录像的方式进行双重固定;其次,建议对现场堆放的物品进行逐一清点并登记造册,记录数量、规格、型号等重要信息,明确体现已完成的工程量。
申请人采纳了公证员的建议,约定好办理时间后,公证人员随甲公司的代理人来到现场,按照预定方案对施工现状进行拍照、录像,由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并形成了清点清单。保全结束后,公证人员按照楼层整理照片、录像,并将照片、录像、清点清单作为附件附于公证书内,方便后期查询。
三、案件意义
保全证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,依法对与申请人权益有关的、有法律意义的证据、行为过程加以提取、收存、固定、描述或者对申请人的取证行为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。
在建筑工程领域,常常因工程量认定、材料归属等问题,使项目陷入僵局。工地长期停滞,不仅会造成人力、物力等资源浪费,随着时间的推移,还可能面临证据灭失的风险,导致后续维权困难。公证机构凭借其专业性、中立性,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现场情况,“量身定制”保全方案,通过中立、客观的技术手段及时固定施工现状、材料归属等关键事实,帮助当事人有效规避证据灭失风险,为其后期或调解或诉讼提供强有力的证据材料。
法条链接: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七十二条 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,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,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。
